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赵林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529********24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412刑初974号 |
案号 |
(2020)苏0412执99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赵林江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5月15日起至2020年1月14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完毕)二、赃款人民币1250元责令被告人赵林江退赔给各被害人,其中退赔何呈吉1080元,熊金涛17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3-10 |
发布时间 |
2020-06-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