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房坤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0228********24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05)清中法刑初字第61号 |
案号 |
(2006)清中法刑执字第0000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李房坤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二丶被告人李房坤应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贵、李永清、李清梅、李东权、梁妹的经济损失114090、30元(限于本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一个月内支付)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06-01-12 |
发布时间 |
2015-08-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