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葛瑞珍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2235********14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0533民初735号 |
案号 |
(2021)冀0533执77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威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庞士峰尚欠原告孔秀珍借款60,000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偿还原告孔秀珍30,000元,于2021年12月31日前偿还原告孔秀珍30,000元;二、如被告庞士峰未按上述约定期间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可以就全部欠款6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60,000元为基数,以年利率6%,自2020年5月22日起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计息)申请强制执行;三、被告葛瑞珍、庞保林就上述借款承担连带责任;四、双方其他没有纠纷。案件受理费1,300元,减半收取计650元,由被告庞士峰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威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10-13 |
发布时间 |
2021-11-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