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牛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222********60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0203民初2602号 |
案号 |
(2021)皖0203执226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牛超自2020年9月起每月25日支付原告张健峰2000元直至2021年8月25日,共计还款24000元;二、若被告牛超有任一期款项未按时足额支付,则视为上述债务全部到期,被告牛超需另支付原告12000元违约金,原告张健峰可就上述债权一并申请强制执行;三、被告牛超支付10000元保证金不予退还;四、原告张健峰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本案诉讼费减半收取483.5元(此款原告已预交)由被告牛超负担,于2020年9月25日前支付给原告张健峰。双方当事人均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内容自双方在调解笔录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以上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8-23 |
发布时间 |
2021-11-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