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何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123********173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黑0123民初2337号 |
案号 |
(2021)黑0123执53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依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何龙给付原告吴永贵欠款40,000元。分别于2021年2月1日前一次性给付20,000元,于2021年6月1日前一次性给付20,000元。 案件受理费800元,减半收取400元,由被告何龙负担。 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依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3-04 |
发布时间 |
2021-11-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