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贾旭礼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0324********0610
执行依据文号
(2021)冀0324民初37号
案号
(2021)冀0324执64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卢龙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贾旭礼偿还原告郭景斗欠款8000元,分两次付清,于2021年3月18日前给付4000元,于2021年4月2日前给付4000元。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郭景斗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卢龙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1-08-03
发布时间
2021-11-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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