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卢剑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503********05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湘0503民初822号 |
案号 |
(2021)湘0503执86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邵阳市迈步者体育文化有限公司、卢剑在2021年5月30日前共同归还所欠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大祥区支行的贷款本金318844.85元、利息2840.19元,本息合计321685.04元(利息计算至2021年3月2日,利息、罚息、复利和违约金顺延照计)。二、双方另无其他争议,本案就此了结本案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3 063元,由被告邵阳市迈步者体育文化有限公司、卢剑自愿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1-08-02 |
发布时间 |
2021-11-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