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谢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0781********20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赣0732刑初130号 |
案号 |
(2021)赣0732执229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兴国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1、被告人谢平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刑期自2021年6月24日起至2023年1月23日止;罚金限被告人谢平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日起二个月内缴纳)。二、被告人黄明良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刑期自2021年6月24日起至2022年9月3日止;罚金限被告人黄明良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日起二个月内缴纳)。三、责令被告人谢平、黄明良退赔集资参与人的实际损失(详见附表)。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兴国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11-04 |
发布时间 |
2021-11-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