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董强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0122********3315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津0116刑初65号
案号
(2021)津0116执1685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人董强强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缓刑考验期间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缓刑考验期限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省份
天津
立案日期
2021-10-29
发布时间
2021-11-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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