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冉红仪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121********7638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黔0303民初4285号
案号
(2021)黔0303执526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冉红仪支付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代偿款23602.16元、保险费1837.99元及违约金1698元,共计27138元。该款从2021年7月起至2022年5月期间,每月28日前付2000.00元,剩余款项于2022年6月28日前付清;二、若被告冉红仪未按上述第一调解项约定履行任意一期支付义务,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有权就尚欠全部款项申请强制执行;三、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放弃本案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40.00元(已依法减半收取),由被告冉红仪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1-09-08
发布时间
2021-11-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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