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梅剑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124********003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赣0723民初324号 |
案号 |
(2021)赣0723执87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大余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达成如下协议:一、梅剑尚欠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余支行信用卡透支本金18707.78元及利息、违约金(利息、违约金按双方合同约定计算),梅剑同意从2021年4月起,于每月30日前支付3000元,并同意于2022年3月30日前还清全部欠款。二、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563元,梅剑同意负担,并同意于2021年4月18日前付清。三、若梅剑任意一期逾期付款,则视为上述债务全部立即到期。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大余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8-19 |
发布时间 |
2021-11-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