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昌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723********32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0582刑初488号 |
案号 |
(2021)苏0582执530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人张昌军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1年5月8日起至2021年6月7日止;罚金自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本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8-03 |
发布时间 |
2021-11-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