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殷悦成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0183********371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黑0183民初3513号
案号
(2021)黑0183执86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尚志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殷悦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给付原告沭阳县黎明米业有限公司拖欠货款88080元;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039元,由被告殷悦成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尚志市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1-07-26
发布时间
2021-11-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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