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薛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20223********31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津0118刑初292号 |
案号 |
(2021)津0118执218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薛磊犯容留、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1月16日起至2021年1月15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二、被告人薛磊违法所得33330元,予以追缴。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天津 |
立案日期 |
2021-05-31 |
发布时间 |
2021-11-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