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莫柏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0721********031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粤0705民初8618号
案号
(2021)粤0705执527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莫柏强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新会支行偿还信用卡欠款本金11743.95元、滞纳金78.6元以及相应的利息(其中2020年10月10日前的透支利息为30094.85元;从2020年10月11日起至被告实际清偿日止,利息以尚欠透支本金为基数,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算,按月计收复利)。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1-07-14
发布时间
2021-11-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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