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苏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105********19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黑0103刑初72号 |
案号 |
(2021)黑0103执615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苏伟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9月29日至2021年9月28日止),并处罚金人民币5 0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缴纳);二、责令被告人苏伟退赔被害人杜金萍人民币2 500元;责令被告人苏伟退赔被害人冯海艳人民币4 000元;责令被告人苏伟退赔被害人杨佳钰人民币2 255元;责令被告人苏伟退赔被害人罗晓静人民币600元;责令被告人苏伟退赔被害人王敏人民币5元;责令被告人苏伟退赔被害人刘佳美人民币5 500元;责令被告人苏伟退赔被害人赵玥人民币1 9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给付)。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5-17 |
发布时间 |
2021-11-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