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杨燕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202********766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赣0981刑初163号 |
案号 |
(2021)赣0981执252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丰城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杨燕莉犯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三万元,与原犯洗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零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三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即自2019年10月16日起至2023年5月15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二、被告人丁诚犯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与原犯洗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九个月,并处罚金三十五万元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七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即自2019年6月11日起至2022年12月10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三、追缴被告人杨燕莉、丁诚的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人民币2154142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丰城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10-13 |
发布时间 |
2021-11-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