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邓日锋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1022********197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湘1002刑初138号 |
案号 |
(2021)湘1002执264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 被告人邓日锋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4月7日起至2024年10月6日止。罚金自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缴清。)二、 被告人梅徽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5月11日起至2022年10月9日止。罚金自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缴清。)三、依法追缴被告人邓日锋、梅徽的违法所得人民币五百六十六万零四百一十元发还给被害人(详见清单)。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1-09-07 |
发布时间 |
2021-11-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