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宋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106********25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黑0103民初11197号 |
案号 |
(2021)黑0103执1034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张岩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黑龙江省壹方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代偿款184212元;二、被告张岩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黑龙江省壹方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担保费8010元(从2019年9月13日至2019年12月11日,以180000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计算);三、被告张岩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黑龙江省壹方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违约金(自2019年12月1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184212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计算);四、被告宋伟、哈尔滨市香坊区伟业种子商店对本判决第一、二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被告张岩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黑龙江省壹方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律师代理费5766.66元;六、被告张岩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黑龙江省壹方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诉前保全担保费1922.22元;七、驳回原告黑龙江省壹方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8-02 |
发布时间 |
2021-11-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