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马长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324********755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秦仲裁字第050号 |
案号 |
(2021)冀0324执66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卢龙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申请人马长江、申国元、秦皇岛市顺天木业有限公司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偿还申请人马瑞鸿借款本金人民币50万元及自2015年8月28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5.4%支付利息至借款本息付清之日止。本案仲裁14460元,由三被申请人承担。该费用申请人已预交,故由三被申请人在执行中给付申请人。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卢龙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08-10 |
发布时间 |
2021-11-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