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田雷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123********225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黑0123刑初10号 |
案号 |
(2020)黑0123执118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依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田雷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二、附带民事诉讼被告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哈尔滨市中心支公司在交强险无责任限额内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韩喜军、孙福香、韩佰刚、韩佰祥死亡赔偿金人民币110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三、被告人田雷赔偿附带民事诉讼诉讼原告人韩喜军、孙福香、韩佰刚、韩佰祥死亡赔偿金人民币572820元、丧葬费人民币3039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四、被告人田雷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韩佰刚生活费人民币147245元、韩佰祥生活费人民币178897.5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依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0-10-10 |
发布时间 |
2021-11-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