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谢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0123********091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黑0123民初3000号
案号
(2021)黑0123执130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依兰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谢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王学诗拖欠租车费6 200元、加气费1 000元;二、驳回原告王学诗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7.5元,公告费560元,由被告谢辉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依兰县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1-07-30
发布时间
2021-11-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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