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荣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780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0223民初2558号 |
案号 |
(2020)皖0223执13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陵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安徽荣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原告李栋梁、金蓉逾期交房违约金399388.32元。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529元,由被告安徽荣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陵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1-10 |
发布时间 |
2020-03-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登荣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223557807389P |
登记机关 |
南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南陵县籍山镇陵阳西路与玉带路交口鼎盛广场2号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