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凉山州炬力商贸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5134********566M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川3401民初3825号 |
案号 |
(2021)川3401执208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西昌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凉山州炬力商贸有限公司、何煦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殷显刚支付租金125000.00元如逾期不履行本判决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800.00元,减半收取计1400.00元,由被告凉山州炬力商贸有限公司、何煦负担(此款已由原告垫付,被告在履行以上义务时径直支付原告)。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法律文书生效后,当事人不履行义务的,享有权利的当事人可在本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西昌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1-09-16 |
发布时间 |
2021-11-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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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何煦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3400096725566M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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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西昌市一环路东延线尤家屯安置小区30-2-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