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汪祥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223********54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皖0208民初1052号 |
案号 |
(2021)皖0208执164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汪祥共支付赵猛共计人民币210000元:2020年9月25日前支付100000元;2021年9月25日前支付110000元。二、赵猛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争议。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人民币2169元,由赵猛负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10-25 |
发布时间 |
2021-11-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