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宁全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425********003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赣0825民初658号
案号
(2021)赣0825执115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永丰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被告宁全辉尚欠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丰支行“快e贷”贷款本金63535.52元及利息(利息从2018年10月10日起至还清款之日止,期限内的利率按照年利率6.3%计算,逾期利率按照年利率9.45%计算,扣除已经支付的利息5035.52元),被告同意从2020年4月份开始,在每月底前至少还2000元,在2020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还清全部贷款本息。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714元(原告已预交),被告宁全辉自愿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永丰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1-10-11
发布时间
2021-11-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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