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长沙时光健身服务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MA4L2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湘0102民初16089号 |
案号 |
(2020)湘0102执164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长沙时光健身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周建华退还健身卡费303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25元,由时光健身公司长沙时光健身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03-09 |
发布时间 |
2020-03-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毅恒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102MA4L26EXXE |
登记机关 |
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芙蓉分局 |
注册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定王台街道芙蓉中路218号801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