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孙刚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20105********125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1026民初2977号 |
案号 |
(2021)冀1026执130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文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孙刚支付原告廊坊郎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货款60924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履行;二、被告孙刚赔偿原告廊坊郎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逾期付款损失(按照货款60924元,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自2020年10月14日起计算至被告履行完毕之日止);三、驳回原告廊坊郎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61.55元,由被告孙刚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文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08-16 |
发布时间 |
2021-11-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