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郭江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427********67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冀0427刑初244号 |
案号 |
(2021)冀0427执183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磁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人郭江伟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违法所得人民币一千元责令退赔。(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刑期自2021年4月25日起至2022年1月24日止。罚金、违法所得限在判决生效后15日内足额缴纳、退赔。)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磁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10-20 |
发布时间 |
2021-11-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