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霍建刚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2102********62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黑7524民初5号 |
案号 |
(2021)黑7524执33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黑龙江省亚布力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霍建刚、王瑞玲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共同偿还薛克民借款本息共计25.5万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亚布力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8-10 |
发布时间 |
2021-11-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