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邵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828********00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衡仲字第1-4654号 |
案号 |
(2021)黑0828执90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衡州仲裁委员会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申请人邵帅归还申请人慎重融信保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855.5元。被申请人邵帅向申请人深圳融信保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支付2019年6月17日至2020年5月16日的利息、贷后服务费平台服务费、罚息及逾期违约金628.99元,自2020年5月17日至2021年2月7日的利息、罚息及逾期违约金385.59元,以及2021年2月8日起以剩余本金为基数按提交仲裁时一年起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即年利率15.4%标准计算利息,罚息及逾期违约金要求计算至本金还清之日止 。被申请人邵帅向深圳融信保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支付实现债务支出党的仲裁服务费90元该费用已由申请人深圳融信保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本案案件受理费30元由被申请人邵帅承担,该费用已由申请人深圳融信保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汤原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10-25 |
发布时间 |
2021-11-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