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黄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122********552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湘0104民初3307号 |
案号 |
(2021)湘0104执恢188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原、被告双方一致确认,截至2020年5月12日止,被告黄芳尚欠原告邱淑芳借款本金50000元,利息8000元,共计58000元,上述款项被告黄芳于2020年5月31日前支付给原告邱淑芳;二、原、被告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任何争议。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63元,由被告黄芳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1-07-20 |
发布时间 |
2021-11-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