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易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201********54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赣0923民初892号 |
案号 |
(2021)赣0923执147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高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易峰支付原告姚传同运费及工资款98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2276.67元(自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19日,按月息2%计算);自2020年8月20日起至还清欠款之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计算。上述款项限判决生效后三日内付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高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10-15 |
发布时间 |
2021-11-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