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易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201********5419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赣0923民初892号
案号
(2021)赣0923执147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上高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易峰支付原告姚传同运费及工资款98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2276.67元(自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19日,按月息2%计算);自2020年8月20日起至还清欠款之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计算。上述款项限判决生效后三日内付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上高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1-10-15
发布时间
2021-11-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