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英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203********242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云28民初15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21)云28执恢1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龚玉敏、邵天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分行借款本金1400万元及利息、罚息3238965.38元,并按合同约定的计息方式支付借款本金1400万元自2017年3月22日起至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罚息;二、被告龚玉敏、邵天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分行支付律师代理费10713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1-08-13 |
发布时间 |
2021-11-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