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天津市世纪恒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1201********0159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津0110民初596号
案号
(2021)津0110执493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原告(被告)天津市世纪恒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原告)刘庆连解除劳动关系;二、原告(被告)天津市世纪恒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被告(原告)刘庆连工资总计300000元;三、双方之间的纠纷一次性了结,再无任何争议。履行办法:以上款项于2021年9月25日前支付。如果未按本调解书指定的期间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被告)天津市世纪恒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省份
天津
立案日期
2021-10-14
发布时间
2021-11-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刘晓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06847270159
登记机关
天津市东丽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天津市东丽开发区三经路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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