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天津市世纪恒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1201********015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津0110民初596号 |
案号 |
(2021)津0110执493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被告)天津市世纪恒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原告)刘庆连解除劳动关系;二、原告(被告)天津市世纪恒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被告(原告)刘庆连工资总计300000元;三、双方之间的纠纷一次性了结,再无任何争议。履行办法:以上款项于2021年9月25日前支付。如果未按本调解书指定的期间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被告)天津市世纪恒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天津 |
立案日期 |
2021-10-14 |
发布时间 |
2021-11-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晓方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1106847270159 |
登记机关 |
天津市东丽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天津市东丽开发区三经路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