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关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2626********00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津0111刑初274号 |
案号 |
(2021)津0111执551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关伟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1月18日起至2018年11月17日止。罚金自判决确定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责令被告人关伟退赔陈禹庭2100元、退赔邓月娥1000元、退赔孙安柳1450元。继续追缴白色建设牌摩托车一辆,发还赵珂。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本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天津 |
立案日期 |
2021-10-19 |
发布时间 |
2021-11-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