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林仲健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0825********509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2)粤0825民初1251号 |
案号 |
(2021)粤0825执121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徐闻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林仲健在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清还原告邓耐梓借款200000元;并从2020年9月10日起至还清款之日止按年利率15%计付利息。二、驳回原告邓耐梓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600元,由被告林仲健负担(原告已预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徐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9-07 |
发布时间 |
2021-11-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