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谢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0224********7251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湘0111民初10971号
案号
(2021)湘0111执214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被告谢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夏琴股权款131 000元及利息(以131 00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支付原告自2019年5月31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2 958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1 479元,由被告谢平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1-04-06
发布时间
2021-12-0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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