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天津东泰世纪投资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1201********23X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津0110民初123号 |
案号 |
(2021)津0110执536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天津东泰世纪投资有限公司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天津市青龙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303462元;二、被告天津东泰世纪投资有限公司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天津市青龙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支付逾期利息327456.6元;三、驳回原告天津市青龙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6026元,由原告天津市青龙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负担5917元,由被告天津东泰世纪投资有限公司负担10109元。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天津 |
立案日期 |
2021-11-08 |
发布时间 |
2021-12-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陈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11073547723X7 |
登记机关 |
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天津市东丽区新桂路与运智道交口蓝庭中心18号楼-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