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辛鑫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0707********052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黑0102民初1681号
案号
(2021)黑0102执621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道里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辛鑫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刘崇借款本金45,000元,利息15,000元,合计60,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300元,由辛鑫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1-06-17
发布时间
2021-12-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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