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陈一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2828********071X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豫1702民初8804号
案号
(2021)豫1702执427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陈一逢同意于2020年12月31日前返还原告石基伟借款7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70000元为基数,从2017年12月2日起计算至全部款项清偿完毕之日止,利率按月利率2%计算)。二、双方本次民间借贷纠纷到此结束,再无其他争议。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1-08-10
发布时间
2021-12-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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