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冉鑫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00102********1217
执行依据文号
(2021)冀0425刑初175号
案号
(2021)冀0425执171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大名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丁健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12月24日起至2021年12月23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二、被告人冉鑫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12月24日起至2022年3月23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大名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1-11-16
发布时间
2021-12-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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