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冉鑫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00102********12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冀0425刑初175号 |
案号 |
(2021)冀0425执171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大名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丁健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12月24日起至2021年12月23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二、被告人冉鑫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12月24日起至2022年3月23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大名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11-16 |
发布时间 |
2021-12-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