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阜阳市浙东置业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84948****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皖1225民初9255号
案号
(2020)皖1225执4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阜南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李霞、刘云飞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偿还原告刘影借款本金720002.48元,支付利息84320.63元,合计804323.11元(利息计算至2019年9月20日,月利率按1.5%,以后利息计算至付清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922元,诉讼保全申请费4542元,合计10464元,由被告李霞、刘云飞共同负担10464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阜南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1-02
发布时间
2020-03-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王良森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225784948560H
登记机关
阜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安徽省阜阳市阜南县环城东路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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