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陆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1102********663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日开民一初字第923号 |
案号 |
(2021)鲁1191执62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日照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请求强制执行日照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4日开民一初字第923号)民事调解书,被申请人陈陆平给付申请人王美调解书确认孩子(陈诺、陈璐)的抚养费114000元及相应利息。二、由被申请人承担诉讼费用。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7-20 |
发布时间 |
2021-12-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