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湘潭碱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900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0926民初526号 |
案号 |
(2019)赣0926执54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铜鼓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限被告湘潭碱业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回原告铜鼓县湘鸿化工有限公司预付货款144256.55元并向原告铜鼓县湘鸿化工有限公司支付自2018年5月13日起至本债务清偿之日止该预付货款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被告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若逾期给付,原告可在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案件受理费3415元,由被告湘潭碱业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铜鼓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19-10-23 |
发布时间 |
2020-03-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伍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381190018323G |
登记机关 |
湘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湖南省湘乡市昆仑桥办事处南津路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