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范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121********56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黔0303民初5261号 |
案号 |
(2021)黔0303执603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范伟支付原告遵义路路发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租赁费25800元及资金占用利息(从2020年3月26日起,以258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5.4%计算至付清之日止);二、由被告范伟支付原告遵义路路发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律师代理费5000元;三、由被告范伟支付原告遵义路路发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违章处理费300元;四、上述款项支付方式为:限2021年10月22日前支付10000元,2021年11月22日前支付10000元,2022年1月5日前支付10000元,2022年1月22日前付清余款。若任何一期未按时足额支付,原告遵义路路发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可申请剩余款项的执行。案件受理费350.00元,由被告范伟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11-10 |
发布时间 |
2021-12-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