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范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121********5613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黔0303民初5261号
案号
(2021)黔0303执603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由被告范伟支付原告遵义路路发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租赁费25800元及资金占用利息(从2020年3月26日起,以258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5.4%计算至付清之日止);二、由被告范伟支付原告遵义路路发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律师代理费5000元;三、由被告范伟支付原告遵义路路发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违章处理费300元;四、上述款项支付方式为:限2021年10月22日前支付10000元,2021年11月22日前支付10000元,2022年1月5日前支付10000元,2022年1月22日前付清余款。若任何一期未按时足额支付,原告遵义路路发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可申请剩余款项的执行。案件受理费350.00元,由被告范伟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1-11-10
发布时间
2021-12-0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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