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郑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403********023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黑0102民初17363号 |
案号 |
(2021)黑0102执551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道里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郑波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哈尔滨中策商贸有限公司货款98881.81元;自2019年7月1日起至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的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272元,公告费560元,共计2832元由被告郑波负担。(此款原告哈尔滨中策商贸有限公司已预交,待被告给付欠款时一并给付)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6-07 |
发布时间 |
2021-12-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