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湖南新猎鹰科教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874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湘0103民初4081号 |
案号 |
(2020)湘0103执116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女人世界购物中心管理(湖南)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余红艳支付2015年2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止的经营管理收益148 235.56元;二、被告女人世界购物中心管理(湖南)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余红艳支付2015年2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止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及滞纳金69 603.4元,2018年10月1日起的滞纳金以148 235.56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至欠款实际清偿之日止;三、被告长沙猎鹰驾驶培训有限公司、湖南新猎鹰科教有限公司、湖南力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剑波、吴松对被告女人世界购物中心管理(湖南)有限公司向原告余红艳履行上述两项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驳回原告余红艳其他诉讼请求。如果义务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942元,公告费560元,共计7502元,由原告余红艳承担902元,被告女人世界购物中心管理(湖南)有限公司、长沙猎鹰驾驶培训有限公司、湖南新猎鹰科教有限公司、湖南力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剑波、吴松共同承担 6600 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03-10 |
发布时间 |
2020-03-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剑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000687419421R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822号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涉外花园外教楼一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