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董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832********15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黑8102民初1021号 |
案号 |
(2021)黑8102执199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黑龙江省建三江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王海侠、董伟分两期给付原告丁玉英借款242000元。2019年12月31日前给付120000元(提前给付从借款中递减,以收据为凭证);2020年12月31日前给付122000元。逾期利息从2019年4月3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还款之日止。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465元,由被告王海侠、董伟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建三江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9-16 |
发布时间 |
2021-12-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