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肖富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0731********897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0731民初1536号 |
案号 |
(2021)赣0731执288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于都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肖富伟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蓝赖元剩余借款人民币175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63元,由被告肖富伟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于都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10-18 |
发布时间 |
2021-12-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